蘇錦樑胞弟涉欺詐2,000萬元按揭 案件押後審訊待申法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9/02 16:02

分享:

分享:

前商經局局長蘇錦樑胞弟蘇錦威(右)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胞弟蘇錦威,涉於任職律師行法律文員期間,聯同法律行政人員涉欺詐兩間持牌放債人公司,合共2,000萬元按揭貸款。案件原定今(2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,但辯方以未收到辯方指示以申請法援為由,向法庭申請押後獲批。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再訊,屆時將重定審期。

涉案首被告蘇錦威(41歲)被控兩項欺詐罪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,他與次被告蘇潤餘(49歲)另被控1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。案件原定今(2日)開審,首被告一方作出押後申請,要求延期14天,因為首被告於今年7月22日發生財政方面的突發狀況,因此於7月24日申請法律援助,期間代表律師一直未有收到指示,直到8月30日才收到法援證書。

代表律師又指早前於審前覆核階段誤以為已收齊控方文件,但其後發現尚欠26項未被使用文件,又指可能由於早前更換事務律師,所以指示及溝通上有誤會。

次被告的代表律師則反對押後,指案發於2014年,而被告於2016年被拘捕,但案件至今仍未開審,次被告希望法庭盡快審理案件以減少進一步開支,而首被告應早有察覺其財政方面的問題,質疑他為何遲遲未申請法援。控方亦同樣反對申請。

法官考慮到首被告代表律師所要求的文件索取需時,控方亦同意第一被告的whatsapp記錄在列印方面有困難,需時較長,因此法官特別要求首被告代表律師到廉署方面索取部份whatsapp內容,而非本來的全部記錄。案件押後到今年9月9日再訊,屆時將重定審期,預計將於明年1月再開審,兩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。